SM "東方神起專屬契約有效" 本案訴訟提起
SM娛樂公司將解散危機的東方神起放一邊, 提起了專屬契約相關的本案訴訟
SM在13日公開宣布, 針對英雄在中, 祕奇有天, 細亞俊秀等三名成員的專屬契約效力停止假處分, 提出了異議申請, 以及專屬契約效力存在確認的本訴訟, 12日首爾中央地院收到的這份訴訟, 是與去年為了保障三名成員的獨自活動所做下的判決正面對抗的內容, 而且被視為關係到東方神起今後去留的重要角色
SM表示 : "本社在東方神起三人的假處分判決之後, 也持續的為東方神起的存續而努力, 因此將假處分異議申請及本訴訟都暫且保留, 但是三人方面對於本社所提出的東方神起活動要求, 不給予正式的立場表明, 且在日本也發表了東方神起的活動中斷, 所以本社在12日的時候針對假處分提出了異議申請, 以及專屬契約存在確認的本訴訟"
從去年7月開始就停止國內活動的東方神起, 在3日的時候宣佈了甚至連日本活動也中斷, 以東方神起這個名字的公開活動打算停止, 嫌隙已深, 內外觀上再結合的可能性很稀薄, 事實上已經踏上了解散的道路
國內活動的中斷, 是從三名成員對SM公司提出專屬效力停止假處分申請, 而法院部分受理開始的, 從那時開始成員們就只有在個人活動的時候跟粉絲見面, 瑜滷允浩跟最強昌珉留在所屬公司做演技以及舞台的活動, 另外三人則以單獨的音樂劇, 連續劇等, 廣泛的進行活潑的活動
像這種活動方式預測會持續很久, 成員們最近也透過日本的Fan Club網頁說 : "現在為了各自的成長, 正用心的努力著" 表明了比起東方神起的活動, 更專心於個人活動的意念, 但是由於SM提出了不得不承認專屬效力的訴訟, 像這樣的個人活動還能持續多久已經不能保證了
以上為楷希翻譯自韓國新聞
個人認為SM為何不合常理的沒有在當初提出異議,而這個時候才使出這賤招,可能是因為....
1>日飯因為SM的組饒,使得連同日本也跟著活動停止,所以已經對SM產生反感,所以SM要有所動作維護名聲。...前提是他們還有名聲!
2>故意等到3人已經展開個別的活動了,在中跟有天戲都已經拍到一半了,到時候如果"專屬契約存在效力"確定,那3人不經公司同意,私自接活動,那不就要賠違約金嗎?
總之...就是貝~戈~戈!!
===================================================================================
↑
我昨天才說了上面那一段話↑
果然今天04/14馬上就有<SM對東方神起三人提出22億損害賠償請求訴訟>的消息出來!
SM怎麼這麼容易就被人猜透他們居心呢?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