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偶像團體東方神起的合約官司,SM經紀公司與團體JYJ(金在中 金俊秀 朴有天)今日的法院調停失敗.
10日下午4時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579調停室,非公開的進行了JYJ的專屬合約紛爭相關之調停.今日SM經紀公司由金英明(SM代表理事,社長)出席,雙方律師出席下,協調了互相的意見.
JYJ成員們並沒有出面.在一個半小時的調停過程中,給予雙方各30分鐘的時間到調停室傳達各自的意見給法院.
之後雙方也有在調停室當面發表各自的立場.這當中金代表有暫時離庭到休息室與律師做再次的溝通.
在調停中記者詢問金代表目前的情況,金代表說:「因為目前還在進行調停,所以沒辦法解釋什麼.」
SM經紀公司與JYJ在去年5月份,已經透過了6次的調停,為想要調節雙方的意見差而努力.但去年年底因為調停一直失敗,最終上了法院開庭.
在今年5月也有一次的辯論日,轉達了雙方的意見,但雙方的立場仍然無法協調,最後裁判部在原本既將到來的最終判決日之前,再次勸告雙方透過調停來協調兩方的意間差異.
但是雙方的意見差距還是很大.JYJ律師在出調停室後,向Newstar記者表示:「雙方的意間差異太大了」「我們找不到和解點,所以差不多以9月13日定為宣告判決期日」
律師表示:「SM的立場是希望不要再追究過去的事情但我們的意見是對清算金錢上的問題還是要弄清楚.雖然我們雙方的意見差很多,但裁判部仍然建議我們能在判決宣告日前,雙方還是可以試著達成和解,或建議再次的調停」
這樣看來雙方3年的爭執可能最後會交給法院來做判決的可能性較高.調停結束後記者詢問了SM,SM方表示:「目前沒有話要說」
JYJ在2009年向法院提出了<停止不正當專屬合約效力>的假處份申請.法院接受了JYJ的提告之後,SM在2010年4月接著向法院提出<專屬合約效力確認及要求損害賠償>等項目.
JYJ也接著提出了<專屬合約效力不存在確認訴訟>.法院在去年2月駁回了SM公司對JYJ三名成員金在中、金俊秀、朴有天提出的異議申請及專屬合約效力停止假處份的申請.
由上述法院的判決已經確認專屬合約是無效的,且需要保障JYJ單獨的演藝活動.
http://news.nate.com/view/20120810n25558
JYJ台灣粉絲同樂會 2012.08.11. (翻譯:W)
我說SM的金敏英老頭兒阿, 別再白費力氣了啦, 陰的搞了兩三年, 也沒見個屁用, 現在還來提和解????
沒看到那三尊連理都懶得理你, 拍拍PP轉頭就往L.A去度假啦!!
有時間把力氣浪費在這裡, 倒不如回去好好的經營旗下的那幾團,
看看你們在搞啥..S.J出個專輯, 卻被人家批評了無新意, 每一輯都大同小異!! 不過也確實啦
寶兒好久沒出輯了, 還被抓包唱對嘴, 結果還要她自己跳出來反駁:「我又不是機器人, 怎麼可能一邊跳舞還能一邊唱好歌」, 瞧瞧這說的是啥麼話? 不對...應該說去瞧瞧我家桃子的巡演吧!!
不過...以以前寶兒的實力, 要一邊激烈跳舞一邊唱Live其實是沒問題的, 怎麼現在變成這樣捏??!!
還有說到另外兩尊...唉~不說也罷, 把人留下來, 就該好好的經營人家的事業嘛!!
還好少時在日本還有環球在企劃(是環球吧??), 否則...你要那9個女孩該怎麼辦?????
矮油...我不是貓哭秏子假慈悲, 或著雞婆無處發啦.....我只是幸災樂禍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