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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J:CJes是單純的agency(代理公司) ,“成員們的活動不存在法律問題”
SM在8號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提出了JYJ(在中、有天、俊秀)全球專輯(The Beginning)禁售假處分申請和要求JYJ與CJes合約效力停止的假處分申請。
對此,JYJ方正面做了反駁。
SM說法是JYJ成員在與SM專屬合約沒有結束的情況下和CJes簽了約,存在雙重合約問題。
之後,韓國大眾文化藝術產業總聯盟(文產聯)也以此為由向電視臺、唱片公司、音源流通公司發去公函,要求不要請JYJ上節目和協助他們的活動。
他們認為,現階段JYJ和SM的專屬合約效力是停止了,但還沒有終止專屬合約,所以和CJes簽約是不妥當的雙重合約行為。
JYJ方說明:JYJ和CJes簽的不是專屬合約,SM和文產聯主張的並非實情。CJes只是單純負責韓國國內的經紀業務。
代理JYJ宣傳業務的Prain 15號在和記者的通話中說:SM和文產聯拿雙重合約說事兒,但這並非事實。CJes 並不是那種和JYJ正式簽約的所屬公司的概念,它僅僅是代理公司而已。
Prain:JYJ沒有專門的所屬公司,只是把經紀業務委託給了CJes。我們也是同樣只代理和宣傳有關的業務,唱片業務則歸韓國華納管理。
Prain:可能是因為國內對agency(代理公司) 的概念生疏,所以才會有誤會發生。現在舉行中的SHOWCASE結束後,我們會拿出充分的資料和根據正式對應。
對於SM提出的JYJ成員個人活動範圍的爭論點(SM主張3人出專輯不在法院同意的個人活動範圍|||||||歌手不出專輯做什麼?),Prain說:對於成員們的個人活動範圍已經做了充分的法律方面的探討,法律上根本不存在任何問題。
Prain說:我們已經確認,在法律層面他們沒有對成員們的活動提出禁售假處分申請的任何理由。間接說明了SM的主張欠缺法律上、邏輯上的妥當性。
另,12號在首爾高麗大學化汀體育館舉行全球唱片首發SHOWCASE的JYJ,直到11月中,將在6個國家地區的9座城市舉行SHOWCASE巡演。

轉自:todaykorea新聞
二轉:韓DNBN
翻譯:花_詩_有天
micky有天@百度吧
終轉:私立學園

噯噯噯..我說...大家如何要求一個會幹出用旗下藝人的名義, 去簽合約這種犯了詐欺、署押罪都不自知的沒有法律常識 (或者說是視法律如糞土) 的公司, 能夠理解法院判決下來的法條呢??連我們這種平凡小百姓都知道的道理, 他們竟然都看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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