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是幾天前的新聞,不過因為覺得是重要的新聞,所以我還是放上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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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aper╱本報訊】
2009.09.17 04:09 am
 

東方神起3名成員(細亞俊秀、英雄在中、秘奇有天)和SM經紀公司協商破裂。據韓國媒體指出,東方神起成員委託的律師任祥赫律師表示:「審判部建議進行的協商沒能達成,最終要等待法院的判決。」

東方神起3名成員主張:「和經紀公司簽訂的專屬合同,嚴重妨害了個人的人格權、自主決定權、職業選擇自由,同時,13年的專屬合同期限,事實上相當於終身合同。在唱片收益分配等方面,從SM方沒有得到適當的待遇。」

SM經紀公司則認為:「到目前為止,已經支付給成員共110億韓幣,這份合同是根據公平交易委員會的指示,截至目前,在總共經過了5次協商之後,更新的合適合同。」

東方神起的粉絲們則在媒體上登廣告力挺偶像,在廣告中指稱「他們不是猴子,東方神起是擁有人格權和意思決定權的人」,並向國家人權委員會提交請願書等,開展了一系列支持東方神起成員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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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7 Upaper】@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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