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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J成員與SM娛樂之間正在進行的官司已被推遲審理。
第47首爾中央地方法院1月18日下午3時進行了第三次審判,但是由於雙方觀點未達成一致,無法達成令雙方滿意的結果,法院決定在3月15日下午2時增加一次聽證會,屆時將有一名來自SM的員工出庭作證。
JYJ的律師向司法部門提出儘快裁決的申請,“歌手演藝生涯是短暫的,所以對於他們的合約的有效性,請儘快給予裁決。”
SM娛樂的律師則反駁了JYJ律師所作出的快速裁決請求,以及相關的有爭議的問題。
司法部回應道,“在作出部分裁決之前有必要進一步討論相關法律問題。在下次3月15日的指定日到來之前,還有很多時間,因此我們要求雙方合作,進行進一步的證據調查。”

來源:allkpop**翻譯:ruot/範本:xiah露露/排版:柔の物語/神之意境_tvxqlov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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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J-SM專屬合約訴訟,3月15日傳訊證人

從組合東方神起中獨立出來,以JYJ正在活動中的金俊秀•金在中•樸有天和所屬公司SM脫離關係的專屬合約效力訴訟以長久戰的形式互相對峙。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   民事47部(首席法官   李林)於18日下午3點展開了第三次辯論,但是由於兩方意見不能統一將於3月15日下午2點展開第4次辯論,將會請一名SM職員作為證人出席。
實際上,這天JYJ方的辯護律師認為“歌手們的活動期算是短暫的所以即使只是關於專屬合約的有無部分也好,請求儘快宣判”,向裁決部提出申請。
但是SM方律師反駁了這邊律師,並主張請求綜合考慮清算金等存在爭議的全部事件後再宣判。
裁決部認為“對於部分宣判問題,法理性的問題有必要再檢查討論”,“到下次開庭3月15日為止時間很充分,希望兩方合作,為了實現圓滿的證據調查。”
金先生等3人於2009年7月以“事實上相當於終身合約的不當合約效力終止請求”向法院提出假處分申請,法院受理。
這以後SM在去年4月以金先生等為對象提出專屬合約效力確認損害賠償請求,這之後金先生等再次提出專屬合約不存在確認訴訟。
在去年11月展開的初辯論中,SM方和金先生等分別以“東方神起的13年合約期限是為了進出國而不可避免的”“是沒有經過協議而製成的長期合約”,展開了激烈的攻防戰。

翻譯資源來自:naver **二:XIAH俊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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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說法官大人...你是在凌遲三人, 還是在凌遲我們哪?! 

快點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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